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> 资源下载 >> 正文

关于贯彻落实教社科〔2018〕1号、2号文件 进一步加强学院“形势与政策”课建设的实施方案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1-11-16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为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印发<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>的通知》(教社科〔2018〕1号)《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“形势与政策”课建设的若干意见》(教社科〔2018〕2号),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院“形势与政策”课建设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一、规范开课

将“形势与政策”课纳入学院教学计划,严格落实“形势与政策”课的学分。保证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开课不断线,总学时不低于8学时,共计1学分。

1.只在大一新生中开课。每学期4学时,两学期共计8学时,1学分。

2.大一、大二两学年开课。每学期2学时,四学期共计8学时,1学分。

二、教师队伍建设

配备专职教师负责“形势与政策”课组织工作,并承担一定的教学和科研任务。坚持高标准,按照“优中选优”原则,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、辅导员等教师队伍中择优遴选“形势与政策”课骨干教师。选聘兄弟院校知名学者、社科理论界专家、企事业单位负责人、各行业先进模范等参与“形势与政策”课教学。积极邀请学院党政领导干部上讲台讲“形势与政策”课。

三、教学内容与方式

“形势与政策”课依据教育部高校教育教学要点,定期组织集体备课,准确把握要点精神,研究确定教学进度和内容,形成统一的参考教案。教学内容注重体现学院特色、学生需求和教师研究特长,与各门思政课程有效衔接,融汇专业特色,及时将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贯穿融入教学,充分体现课程的思想性理论性时效性。

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、观点和方法,结合中华民族发展史、中国共产党史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史、改革开放史和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,结合学院学生思想实际,科学分析当前形势与政策,准确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课堂教学,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,线上与线下学习相结合,扩大优质课程的覆盖面,提升“形势与政策”课教学效果。

四、完善考核方式

采取多种方式综合考核学生对所学内容的理解和实际运用,成绩考核以提交学习心得、专题论文、调研报告为主,重点考核学生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掌握水平,考核学生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了解情况。按照学期进行考核,缺课学生要及时补课,各学期考核的平均成绩为该课程最终成绩,一次计入成绩册。

五、加强组织领导

党委书记要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,院长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,进一步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制度,健全并落实好教学督导机制,提升“形势与政策”课教学质量。建立思政部牵头,宣传、教务、学工、科研、财务、人事等部门共同配合的“形势与政策”课教学管理体制,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体系,推动各类课程与“形势与政策”课同向同行,形成协同效应。抓好听课制度落实,党委书记、院长、分管院领导,每人每学期至少听1次课;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负责人,在一个任期内要对所有授课教师做到听课全覆盖。